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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的反应

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 ,水分蒸发及充电时水的电解均会使液面降低 ,因此夏季每隔 5~6天 ,冬季每隔10~15天应检查一次液面高度 ,并按需要加蒸馏水。除因泄漏造成的液面降低外 ,不允许添加电解液 ,否则电解液比重将高于1.300,以致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。蓄电池液面应高出板15mm ,液面过高易外溢 ,腐蚀周围零件 ,还有可能使正、负桩导通 ,引起自行放电 ;液面过低 ,板上部容易露出液面,不但会使蓄电池容量降低 ,而且外露的板会很快硫化。
使用中的蓄电池因工作状况不同 ,常有充电不足现象(尤其是短途车辆)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补充充电 :①电解液比重降至 1.200以下 ;②冬季放电超过 25%;③夏季放电超过 50%;④灯光暗淡 ;⑤起动无力。补充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。阶段以额定容量1/10的电流充电 ,到单格电压为2.4V ,电解液开始放出气泡为止 ,一般需10~11h。第二阶段将电流减半直至充足为止 ,一般需 3~5h。如果电解液比重不合规定 ,应予以调整 ,其方法与初充电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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